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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AG真人
浏览量:     所属栏目:【球盟会】    时间:2023-04-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提减值准备20,194,957.7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等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31,099.97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85,023.12元。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客户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20,194,957.71元,占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83%。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业务质押担保金额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2%,小于10%;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66%,小于5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结算,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AG真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以9票同以,0票反对,0票回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880.00万元。2022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96.82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9人,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丁学文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张及原辅材料销售;瓦楞纸箱、彩盒生产及销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AG真人至2022年12月31日,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44.02万元,净资产为1083.61万元,营业收入为5059.24万元,净利润为232.67万元。

  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兄弟的子女。

  经营范围:陶瓷、石材、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建材机械设备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零配件,砂轮磨具、磨料,陶瓷制品;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清洁煤气(不含城市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AG真人与销售,系统集成,硬件设备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固废、危废的处理处置相关业务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具体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3250号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115,242.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8,847.95万元,营业收入1,115,719.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732.92万元。

  经营范围: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限2022年7月12日前有效】;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代办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不含危险品)中转、集装箱拼装和拆箱、报关、报检、相关短途运输代理服务及运输信息咨询;多式联运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服务;陶瓷原料、陶瓷制品销售;外贸服务培训及咨询;煤炭销售;装卸服务;汽车城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979.43万元,净资产为5,744.29万元,营业收入为31,404.00万元,净利润为368.49万元。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许君奇实际持有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咨询管理、信息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对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工业企业、商贸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博略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0,057.25万元,净资产为16,586.81万元,营业收入为285.71万元,净利润为320.41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总资产4,384.21万元,净资产为4,173.37万元,营业收入为2,075.33万元,净利润为324.01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790.3万元,净资产为311.8万元,营业收入为906.7万元,净利润-7.4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148.80万元,净资产为1,453.91万元,营业收入为1,980.19万元,净利润-116.15万元。

  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1)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已延续多年,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与博略投资有限公司、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陶瓷产品具有一定偶发性,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3)公司向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的预计采购交易按照公司招投标结果,参照行业标准执行。(4)设备采购和运输服务采购均按行业标准执行。

  1.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5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847,301.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160,587.78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4,600,318.45元,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7,521,110.41元,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52,892,0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0,194,957.71元,明细如下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AG真人,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国际/国内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资金池向银行进行质押。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7、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确认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租赁及物业服务关联交易。

  (六)确认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租赁及销售水电气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了积极整合公司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优势资源,在材料等领域开展投资并购或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司的整体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收购广东山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广东山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4-0002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广东山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840.2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以3,000万元作为本次20%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监事3人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AG真人、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847,301.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160,587.78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4,600,318.45元,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7,521,110.41元,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52,892,0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0,194,957.71元,明细如下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国际/国内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资金池向银行进行质押AG真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五)确认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租赁及物业服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六)确认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计租赁及销售水电气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了积极整合公司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优势资源,在材料等领域开展投资并购或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司的整体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收购广东山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山摩”)20%股权。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广东山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14-0002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广东山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840.2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以3,000万元作为本次20%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如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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