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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球盟会
浏览量:     所属栏目:【球盟会】    时间:2023-08-2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会4名,通讯方式参会3名)。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公司总股本由318,394,616元变更为419,993,63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18,394,616股变更为419,993,636股,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关规定,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晖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3,472,454股。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联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英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全部未转股的“英联转债”。截至2023年8月9日收市,“英联转债”已完成转股,累计转股22,604,076股,公司总股本因“英联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2,604,076股;自前次注册资本修订至2023年8月9日,“英联转债”累计转股增加18,126,566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根据以上修订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上述担保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为江苏英联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1)公司名称: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联复合集流体”)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设备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设备厂商、进口代理商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代理进口生产设备的需求,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的担保,为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慎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及实际业务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采购进口生产设备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13,0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5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7,951.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审计数据)的73.2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球盟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提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联系电线、指定传线、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8月30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400万元。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英联转债”,债券代码“128079”。转股期限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3,472,454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伟博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773,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733%(以2023年8月7日的总股本336,263,847股为依据计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沛侬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9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840%(以2022年5月5日总股本318,394,616股为依据计算)。

  因可转债转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稀释:

  (1)翁伟炜先生和翁伟博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球盟会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14.4702%(以2023年8月17日的总股本419,993,636股为依据计算),变动比例超过1%。

  (2)翁伟嘉先生和蔡沛侬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11.6625%(以2023年8月17日的总股本419,993,636股为依据计算),变动比例均超过1%。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8月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336,263,847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8月17日的总股本419,993,636股为依据计算。

  注2: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5月5日总股本318,394,616股为依据计算印刷,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8月17日的总股本419,993,636股为依据计算。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发行股票83,472,454股,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增加球盟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翁伟武先生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400万元。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英联转债”,债券代码“128079”。转股期限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联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英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全部未转股的“英联转债”,截至2023年8月10日收市,“英联转债”已全部赎回,截至目前“英联转债”已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翁伟武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3,472,454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17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993,636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91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0681%(以最近一次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数即2022年5月5日总股本318,394,616股为依据计算)。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向特定对象翁伟武先生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柯丽婉女士、许雪妮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8239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3%。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最近一次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数即2022年5月5日总股本318,394,616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8月17日的总股本419,993,636股为依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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